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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解釋!銷售配偶贈與之不動產,持有期間計算有新規定【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國稅局表示,以往銷售配偶贈與之不動產,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奢侈稅條例規定持有期間之計算係自受贈取得登記日起算,惟財政部於2014年11月14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0304640200號令規定:「夫妻之一方因離婚或改用他種財產制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或因買賣含交換以外原因自他方取得不動產,嗣銷售該不動產,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計算持有期間時,准將他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此項釋令之發布,整合夫妻間財產移轉之持有期間計算之認定問題,而以往幾則對夫妻間贈與不動產出售之持有期間計算的相關函釋,也因此廢止適用。該局為使民眾更加了解此令新規定,特別舉例說明如下:〔例一〕:楊先生與楊太太於2006年4月1日結婚,楊先生於2010年3月14日購入房地並登記為其所有,其後楊先生與太太於2013年2月14日經法院判決離婚,楊太太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故楊先生將該筆房地於2013年7月1日移轉登記予楊太太名下,如楊太太於2014年10月31日訂定買賣契約出售該房地,則該房地持有期間依新規定計算,應為楊太太持有期間自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止,16個月加計楊先生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持有期間自2010年3月14日至2013年2月14日止,35個月,合計51個月,因持有超過2年,非屬奢侈稅課稅範圍。〔例二〕:汪先生係於結婚前2011年5月1日購入房地,於2012年9月1日與太太結婚,而於2013年8月1日贈與該房地給太太,如汪太太於2014年4月30日訂定買賣契約出售該房地,則該房地持有期間依新規定計算,應為汪太太持有期間自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止,9個月加計汪先生於婚姻關係存續中之持有期間自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止,11個月,合計20個月,因未持有超過2年,仍屬奢侈稅課稅範圍。該局提醒,若民眾有因銷售夫妻間移轉之房地應否課徵奢侈稅疑義,可洽各地國稅局詢問。新聞來源 [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http://mygonews.com/ ]
房屋稅並不以辦竣戶籍登記為要件,但地價稅所稱自用住宅用地,須辦竣戶籍登記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2014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地價稅納稅以8月31日作為基準日,也就是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即為該年度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稅捐機關表示,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二土地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三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四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五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即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即211.75坪。合乎以上要件並依規定申請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而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且採累進稅率,最高達千分之五十五。另房屋稅適用自住稅率,須符合下列要件:一房屋無出租或營業使用;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方得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由此可知,房屋稅並不以辦竣戶籍登記為要件,但地價稅所稱自用住宅用地,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與房屋稅3戶規定也不相同。因此,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9月22日前申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符合規定者,自當年度開始適用;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適用。至於之前已核准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且適用原因未消失者,民眾無須再行申請。新聞來源 [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http://mygonews.com/ ]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交通為建設之母,這句老話似可改成交通是房價良藥。多年來人們目睹都會區因闢路修捷運而繁榮,鄉村因缺乏交通建設而沒落,淪為人口外流區。許多觀光景點的交通規劃未合宜,影響遊客往來,坐失發財良機。 同樣情況在都市亦造成差別。雙北地區有捷運通過者,房地產極其熱絡,連土城也有上看六字頭的單價。七成以上擁有自用住宅者,幾家歡樂幾家愁。一樣四十坪住宅,有的值三千萬元,有的才兩千萬元,而當初買價差不多。 因此,部份距離捷運站較遠的區段,建商推案便不敢開高價,而中古屋差價亦十分明顯。例如,天母本為高房價地區,近些年卻稍顯沉寂,原因就在於距離捷運路線較遠,中古屋漲不上去。 以東南區的六張犂為例,捷運文湖線帶來的房價優勢,如今和天母地區已近平起坐。倘若有人十年之前出國僑居,現在返回台北,必然吃驚,何以房地身價起伏如是?皆因交通建設有以致之。 交通建設必然重要,台灣當前也面臨時局震盪,房市亦受影響。正當台灣社會紛擾騷動,仍為了低薪和貧富差距抱怨不休之際,全球經濟情況已急遽變化。美元寬鬆一旦停止,升息必在所難免,房地產也將受極大衝擊。打房族不用再費心,畢道利率決定一切。 民主以法治為基石,法治脫序,侈談民主。包括都更和公共工程之推展,都會遇上抗爭場面;文場無法解決的事,暴力更難解決。切勿把街頭運動視為進步,那種短時生滅的衝動念頭和作為,往往為長期帶來惡緣仇恨,對台灣的發展自無益處。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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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續推 採累進稅率分離課稅【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房地合一在選後繼續運作,留任的財政部長張盛和8日首度向立院財委會報告「房地合一稅制規劃情形」,欲訂在2016年實施。初步確定採用累進稅率分離課稅,原則為個人出售不動產,稅率分為六級,由5%-45%不等,若符合持有年限高於2年的條件,就可減稅,並按年數訂定扣除率,持有愈久減徵愈多,目前擬訂最高可扣除75%。另外,為避免外籍人士來台炒房,未來外籍人士在台出售不動產,改採累進稅率,取代目前統一為20%的低稅率。財政部另表示,自用住宅仍保有優惠,若所有權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只擁有一戶自住用不動產,出售金額若在一定門檻之下,可享有免稅優惠,至於門檻的標準為何,還要進一步研究;此外,若重新購買的房子價格高於(等於)原本出售的房產價格,則可全額抵退稅,若是低於,也可按比例來申請抵退稅。德明財經科大副教授花敬群則批評財政部的規劃越來越與初衷悖離,認為把非自用的交易利得加入重購退稅,恐會造成投機行為加劇,例如賣兩間,買一間,該如何計算重購退稅的部分?賣土地買房子,是否適用重購退稅的規定?而賣豪宅買兩間平價宅,又可否申請重購退抵稅?以上的疑問,也端看財政部未來草案出爐後,才能獲得進一步的答案。新聞提供: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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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將於12月16日正式營運,臺北市政府特別於營運前舉辦「公益‧感恩‧睦鄰 2014月光Party」,邀請白化症者關懷協會、北台北 家扶中心和周邊鄰里(福佳里、福德里及後港里)、文昌國小的小朋友和家長外,還有今年滿80周年的兒童育樂中心特別貴賓,不但象徵兒童樂園新舊傳承,也要 感謝周邊鄰里對兒童新樂園從興建以來的包容與支持,更一圓白化症小朋友們可以暢玩遊樂園的願望!白化症小朋友因缺乏體內色素,要避免陽光曝曬,白 天到遊樂場遊玩更是不易達成的願望。這次「月光Party」活動即是以公益、感恩、睦鄰出發,讓小朋友們體驗全新的遊樂設施以及難得的夜間遊園時光,市府 還特別安排最受小朋友們歡迎的幼幼台哥哥姐姐們和卡通玩偶巨星等一起帶來精彩節目表演和遊園秀,同時也在園區內安排卡通拍照區、街頭藝人表演等,讓小朋友 渡過了一個充滿歡樂的夜晚。臺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兒童樂園一直是所有人成長記憶中最美麗、也是最歡樂的一部分,從1934年在圓山動物園鄰接土地 增設兒童樂園開始, 80年來陪伴許多臺北人一路成長。現在兒童樂園從圓山搬遷到士林,雖然位置改變,但帶給孩子們的歡笑絕對加倍。全新的兒童新樂園共有13項的遊樂設施,除 了原先就廣受大家歡迎的幸福碰碰車、宇宙迴旋(輻射飛椅)和轉轉咖啡杯外,還增加了叢林吼吼樹屋(自由落體)、飛天神奇號(飛天巴士)及一眼就看到的地標 「水果摩天輪」。而在兒童新樂園周邊還包含了天文館、科教館、美崙公園及河濱公園等景點,可以讓全家大小從早玩到晚,肚子餓了還可以騎著YouBike到 士林夜市品嚐著名小吃,然後搭乘最便捷的捷運愉快回家!兒童新樂園預定於12月16日開幕,營運時間為周二至周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周一及農曆除夕為例行休園,周六和寒暑假期間延長營運時間至晚間8時,希望讓小朋友可以玩得盡興。兒童新樂園大客車周邊停車及疏導動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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